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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刑事辩护规范化》为律师设计辩护路线图

    时间:2019-01-10

    编者按:

    2019年1月5日,刑事辩护规范化论坛暨《刑事辩护规范化》新书发布会在北京法律出版社举办。下文为根据《刑事辩护规范化》审查起诉阶段撰稿人王晓晖律师在刑事辩护规范化论坛暨《刑事辩护规范化》新书发布会上的讲话整理。
     

    尊敬的各位领导、各位专家:

    各位律师朋友与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:

    大家,下午好!

    作为本书审查起诉部分的撰稿人,参加本书的首发仪式,我很激动。我虽然从事检察院的公诉工作三十年,但从事律师工作只有十年,应该说是老兵新传。与在座的各位大律师完全不在一个层次,完全是一个典型的非著名律师。实在是没有什么资格来写书,班门弄斧实在汗颜。

    那是什么让我鼓起勇气呢?也与我数十年公诉工作的经历有关。在这数十几年中,我的对面坐了千余位律师,有很多还不乏当今的律界大咖,在他们身上,我看到了律师的专业、敬业,看到了对法律的信仰,更看到了法治进步的希望。这也是我从事律师工作的原因之一。

    有一位全国闻名的前公诉人曾经说过,她当公诉人的时候,吊打所有辩护人,当辩护人的时候,被所有公诉人吊打。说实话,我非常不赞成这样的话。司法实践也并非如此,我从事律师工作八年间拿到五个无罪判决,80%的有效辩护率,证明并不是公诉人可以吊打所有辩护人。从本质上讲,控辩审三方的目的是一致的,都是在维护法律尊严,都是法律的维护者,要不然也就不会有张军、田文昌、姜伟控辩审三人谈的佳话了。法律共同体不是一句口号,而应当脚踏实地去践行。

    数十年的司法实践,让我看到的是社会现实,看到法律执行中的种种问题,一个个冤错案件的改判,昭示着法制的进步。冤错案件的产生原因很多,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。但是,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很少被媒体提及。那就是刑辩律师总体上专业素质、职业道德都不完全尽如人意,证据的质证和辩护阶段的论证都很不到位。缺少一支合格的强大的刑辩律师队伍,公检法犯错误的几率就必然上升。

    2018年在中国刑事诉讼历史上的两件大事,就是刑事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。这两项制度无疑是对法治进步有极大的促进作用,无需我来赘述。政府花了钱给被告人找来律师,法援律师是否合格的做好辩护人,政府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。刑事辩护规范化就是提出了一个刑辩律师的基本操作规范,试图解决这方面的问题。

    对于刑辩律师来说,一方面刑事辩护规范化是给刑辩律师设计一个辩护工作路线图,按照这个做程序不会错。另一方面我们与委托人谈辩护委托时,也可以告诉委托人我们将会在以后的辩护中做哪些工作,工作量有多大,让委托人知道律师费物有所值。刑事辩护规范化还比一个拳谱,具体什么情况下该打出哪一个招式,是辩护律师选的结果,如何做出选择就是律师功力的体现了。

    没有一只合格的刑辩律师队伍,再好的制度也难以落到实处。打造一支合格的足够强大的刑辩律师队伍刻不容缓,相信全国律协和司法部应该也有同感。如何建立这样一支人民殷切期望的队伍,我以为还是要从规范化抓起。公检法都有自己的规范,律师虽然也有指引,但指引还是纲领性的,还不够落地。本书的目的就是要试图通过规范律师的辩护行为,在律师与公检法之间找到一些共同的语言,营造一个相互尊重、相互理解、相互制约、相互配合的良好司法环境,促进人们希望的法律共同体的建立。

    许多律师在抱怨公检法人员不听律师的意见,公检法人员也在吐槽部分律师意见不靠谱,浪费了司法资源。作为刑事法庭左右都坐过的人,我的体会是律师不应该有自己的意见,只能有法律的意见。律师们的每一个意见都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,不愁司法人员不采纳。控辩审三方的最大公约数就是法律的规定,

    在本书付梓出版之际,我要感谢刘平凡律师多年来的坚持,作出此成果,是对律师事业是功德无量的。感谢各位专家、各位律师界泰斗对本书的推荐,感谢法律出版社各位领导和编审们,为了让本书他们不厌其烦的反复修改、核对书稿,精心设计、装祯、编校与印刷,不辞辛劳,体现了对法律负责任的精神,以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。最后,我要再次感谢参与本书编写和调研的所有人,没有你们的辛勤劳动,本书的出版是不可能顺利实现的。我殷切的希望,这本书能让更多律师有所的启迪和教益。

    谢谢大家!

        作者:王晓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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